2017年10月14日,國家標準委發布【2017】年第26號公告,批準發布425項國家標準。其中,由全國物流標委會歸口的《汽車整車出口物流標識規范》《平托盤最大工作載荷》《托盤共用系統木質平托盤維修規范》《 托盤共用系統管理規范》《醫藥產品冷鏈物流溫控設施設備驗證 性能確認技術規范》《非危液態化工產品物流突發事件處理》《非危液態化工產品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范》7項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1.《汽車整車出口物流標識規范》規定了汽車整車出口物流標識的一般要求及制作、張貼的內容。標準適用于汽車整車出口物流的標識。
2.《平托盤最大工作載荷》規定了在已知有效載荷條件下,針對不同作業環境下新的平托盤,確定其最大工作載荷的方法。標準適用于物料搬運平托盤的最大工作載荷的確定。
3.《托盤共用系統木質平托盤維修規范》規定了托盤共用系統中木質平托盤判定維修準則、維修要求、維修標識、維修檢驗及回收處理。標準適用于托盤共用系統木質平托盤的維修。其它木質平托盤的維修可參考使用。
4.《 托盤共用系統管理規范》規定了托盤共用系統運營管理的基本框架,規范了托盤共用系統的服務保障、共用托盤的通用要求、作業和運營管理信息平臺的基本要求。標準適用于托盤共用系統的管理。
5.《醫藥產品冷鏈物流溫控設施設備驗證性能確認技術規范》規定了醫藥產品冷鏈物流涉及的溫控倉庫、溫控車輛、冷藏箱、保溫箱及溫度監測系統性能確認的內容、要求和操作要點。標準適用于醫藥產品儲存運輸過程中涉及的溫控倉庫、溫控車輛、冷藏箱、保溫箱及溫度監測系統的性能確認等活動。
6.《非危液態化工產品物流突發事件處理》規定了非危液態化工產品物流突發事件的處理原則、種類、應急準備、監測、應急處置和糾正預防。標準適用于提供非危液態化工產品物流服務的企業,逆向物流服務作業也可參照執行。
7.《非危液態化工產品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范》規定了非危液態化工產品逆向物流服務要求、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的評價及持續改進。標準適用于提供逆向物流服務的企業,非危液態化工產品的其他物流服務作業也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