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批準發布《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這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國務院《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要求組織起草、我國電動汽車領域的首批強制性標準。
這三項電動汽車安全標準,覆蓋了電動汽車和電動客車的部件、系統以及整車多層次安全要求,主要內容與聯合國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UN GTR No.20)全面接軌,部分檢測指標比國際法規更加嚴格。其中: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重點增加并強化了熱失控報警和整車防水性能要求,以降低火災、遇水等情況下的安全風險。
《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針對電動客車載客人數多、使用強度高等特點,在《電動汽車安全要求》標準基礎上,對內飾阻燃、車輛結構、充電系統、整車控制、系統防水等方面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動力蓄電池的機械安全、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測試項目涵蓋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外部火燒、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系統熱擴散等各種安全場景。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速,2019年產銷量分別達到124.2萬輛和120.6萬輛,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電動汽車安全系列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推動技術進步,提升行業整體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