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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九江交警”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具體位置如下: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便民利企有關改革部署,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進一步便利中型廂式貨車通行,促進物流行業降本增效、服務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自2024年3月15日開始,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在九江地區實行如下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措施: 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含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在九江地區城市道路不受貨運車輛通行限制。自實施之日起,凡符合條件的車輛無需申報審批,可直接享受通行便利。個別橋梁、高架道路因承載能力或通行高度不足的,以現場交通標志為準。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