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4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84號文),其中在六項重點任務中專門提出了“積極穩妥發展供應鏈金融”,要讓供應鏈金融真正服務于實體經濟,有效防范風險。這一文件的出臺顯然對中國產融結合的發展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然而,在落實的過程中,需要考量如何才能使供應鏈金融真正服務于眾多的產業企業?又如何真正做到用產業推進金融,同時運用金融優化產業?這些問題的解決就涉及到我們如何建構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模式。
供應鏈金融在中國之所以得到的發展,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這一問題的產生既來自于中小微企業客觀的因素,諸如規模較小、投資風險大、資產不足、經營不穩定等因素,也因為更多的主觀性問題,這包括道德風險高,大多數企業沒有健全、真實的財務報表,惡意隱瞞信息等問題。再加上企業之間的契約意識比較薄弱,有些大型企業在對待中小微上下游企業的時候,會出現拖延賬期等惡劣的商業環境,這就使得中小微企業的經營更加難以為繼,正是在這種狀況下,供應鏈金融這種強調債項結構控制的金融形態在實踐中得到了大家的關注和推廣,并且形成了不同階段狀態的供應鏈金融實踐。
(1)三種不同階段的供應鏈金融
隨著供應鏈金融逐漸為大家接受,供應鏈金融的運作模式逐漸從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供應鏈金融演化為以產業企業為核心、商業銀行配合的供應鏈金融模式,進而進一步向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演化(見圖1)。
圖1供應鏈金融發展的三個階段
形象地講前一種模式可以稱之為1.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而后者是2.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這兩種形態的供應鏈金融模式具有本質差異,一是推進的主體不一樣,前者是銀行來主導供應鏈金融,換言之由商業銀行設計金融產品、評估和管理相應的風險;后者是企業主導、銀行配合推動供應鏈金融。由企業管理供應鏈運營,把握其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狀況,并提出金融服務的對象和要求,商業銀行參與評估,并直接提供流動性;二是金融與產業結合的程度不一樣。1.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主體由于是商業銀行,然而商業銀行并不完全了解產業的特點,更無法全程把握供應鏈運營的具體狀況,使得商業要想控制住相應的風險,就只能依靠大型企業的信用,憑借其信用去開發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業務,也就是銀行所謂的“M+1+N”,但是對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具體的經營狀況,特別是金融需求的特點,并不是完全掌握。與之相反,2.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由于推進的主體就是產業中企業,他們相對銀行更了解產業的特質,而且因為直接參與運營,尤其是參與供應鏈的組織和上下游的管理,因此,更了解產業中中小微企業的狀況,針對性與金融機構合作,將合適的資金、在合適的時間、以合適的成本,提供給合適的對象,因而金融與產業的結合更趨緊密;三是風險控制力不一樣。商業銀行主導推動的供應鏈金融是用金融的視角結合產業,由于他們并不了解產業供應鏈的狀況,特別是在中國目前商業環境不盡完善的條件下,就很難真正做到風險可控,這也就是為什么近來很多商業銀行小微金融壞賬率高,而放棄該類業務的原因。產業企業推動的供應鏈金融與之不同,由于他們更了解產業和企業,較容易獲取產業供應鏈運行中的信息,從而使風險的控制力更強。正是因為上述三個原因,我們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產業企業,包括生產領域、流通領域、物流領域都在大力推進供應鏈金融服務,這也就是為什么84號文件中提出“鼓勵商業銀行、供應鏈核心企業等建立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資渠道”。
然而,隨著供應鏈金融創新實踐的逐步發展,供應鏈金融的形式逐漸脫離以核心龍頭企業為主導的供應鏈金融,轉向以專業化的平臺為中心的供應鏈金融,或者說3.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這種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第一,在推進主體上,變成了生態和平臺的建構者,某種意義上講,這種平臺建構者既不是產業運營的買方或者買方,也不是金融機構,而是相對獨立的第三方;第二,在業務流程管理上,供應鏈金融的推進者并不是供應鏈運營的直接運作者,因此,其業務流程的管理主要是維護產業供應鏈運行的秩序,確立合理的交易和物流規則,進行全方位的價值鏈流程管理;第三在風險控制上,除了把握供應鏈運營的結構和活動之外,通過數字化來強化對供應鏈參與主體的信用刻畫和評級,也成為了3.0供應鏈金融的特點。之所以會出現3.0版本供應鏈金融的原因在于:首先,2.0版本的供應鏈運營和金融活動是由產業的龍頭核心企業來推動和管理,其服務的對象往往是其直接上下游合作伙伴,這是一種“鏈條”化的供應鏈金融,而無法聚合更為廣泛的供應鏈參與者,特別是同行業的融合合作(即鏈和鏈的合作)無法有效實現;其次,產業中除了核心龍頭企業之外,還有一些準大型企業,甚至偏中型企業,這些企業在行業中也具有一定的競爭力,但是他們缺乏足夠的資源和能力去建構供應鏈服務體系,并且與金融機構合作為其上下游客戶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得以涌現,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3.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更能夠體現金融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為一方面它能使每一個供應鏈金融參與者更為平等地介入供應鏈服務平臺,了解把握相應的信息,而不完全是由核心企業來控制和管理平臺,后者如果沒有合理的規范,容易形成由核心企業壟斷產業信息,產生另外一種形式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是通過獨立、專業的服務平臺將眾多的產業企業、金融機構和其他參與方整合在了一起,能夠更為有效地形成供應鏈金融服務市場,避免了某些核心企業利用供應鏈金融名義實質上盤剝供應商的嫌疑。
(2)平臺化供應鏈金融的核心組件
要建構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核心在于有機搭建三個子平臺,即融合化的金融科技平臺、產業互聯網平臺以及金融服務平臺(見圖2)。
圖2 平臺化的供應鏈金融結構
產業互聯網平臺是供應鏈金融的基礎,正是因為產業互聯網平臺的建立,才使得供應鏈金融得以充分發展。金融活動是一種低頻性活動,它一定建立在高頻活動基礎之上,沒有良好的高頻活動,低頻活動產生的幾率就低,質量也會不高,而產業互聯網正是高質量、高頻活動產生的基礎。產業互聯網平臺的核心在于通過平臺化的建設,一方面將眾多異質化的主體鏈接起來,形成相互關聯、相互合作的產業生態,另一方面又通過資源和能力的整合,以及協同價值創造行為和良好的生態規制,實現組織間的關系從原來的弱關系轉為了強關系,從而在業務強結構關系上產生了以制度為基礎的信任。而這也是3.0版本供應鏈金融與2.0版本的本質差異。2.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依賴的是硬業務結構的金融行為,亦即供應鏈金融的展開一定是基于供應鏈業務結構的把控,這其中較少存在純粹基于信任基礎上的金融活動,或者說作為服務方如果向借款方提供金融服務,一定是介入到商流和物流活動過程中。但是這種硬業務結構基礎上的供應鏈金融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即間接地增加了供應鏈的資金成本。在實踐中,目前一些非生產性龍頭企業(如物流服務公司)為了從事供應鏈金融業務,并且控制風險,除了把控供應鏈中的物流外,還希望能夠介入到商流活動,也就是實現短暫的產權轉移。這樣做本無可厚非,這是因為沒有產權交易的保證,一旦出現風險,即便把握了物流,也無法處置資產。但是這樣做的結果是無形中產生了交易中的成本(稅負),周轉率越高稅負越重,甚至會超過資金的借貸成本。這個問題的解決除了需要推動政策的創新外,也需要供應鏈組織模式的創新,即通過平臺生態化的產業互聯網實現硬結構和軟結構相結合的供應鏈金融。3.0版本的供應鏈金融則在此基礎上,開始形成了社會學家Zuker所說的制度信任,這種信任是基于供應鏈參與者共同的行為規范、長期的合作過程以及共享生態而產生,因此,開始出現因為借款方的聲譽、能力而展開的金融活動。
金融服務平臺是多種金融創新工具和創新主體構成了生態系統,這種生態系統一方面由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動,另一方面反過來又是產業互聯網發展的動力,通過多樣性的金融服務,能夠使得產業加速現金流,縮短現金流量周期,降低整個產業的資金成本,提高財務效益。這就意味著在3.0版本供應鏈金融階段,金融端開始出現了三個重要的變化,一是供應鏈金融的目標開始極大擴展,之前的供應鏈金融(2.0階段)主要是一種融資性行為,其目標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而在3.0階段供應鏈金融的目標不僅僅是有效融資,更是為了降低整個供應鏈的資金成本、加速現金流、縮短整個產業供應鏈的現金流量周期。要實現這一目標就需要能夠通過降低整個供應鏈的應收和庫存,使得產業現金流加速,降低產業資金成本,并且能使金融行為或資金管理能夠穿透多個環節、多級供應鏈。在實際的產業運行過程中,金融的需求往往存在在多級供應鏈中,一級供應商或客戶不一定有資金壓力,但是可能供應商的供應商,客戶的客戶,即二級供應商和客戶,甚至三級、四級、多級供應商或客戶會有巨大的資金壓力,因此,如何穿透多級供應鏈來擴展信用,實現整個供應鏈資金流的加速,成為3.0階段金融端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二個變化是金融的產品從原來的資金借貸擴展到多種金融產品和工具的綜合運用。在2.0階段的供應鏈金融,金融的產品只是基于應收、應付、動產等延伸出來的金融業務和產品,而到平臺化階段,運用的金融手段和方式趨于多元化,一方面在手段上,各類金融工具可以通過相互組合形成完整的解決方案,諸如將傳統的融資手段,結合保險、理財、夾層基金等等實現組合化的金融產品,將之與產品活動緊密結合,這樣既解決了產業互聯網發展中的資金問題,同時又推動了金融端的綜合創新;另一方面在方式上,金融的操作方式也多種多樣,諸如在推動供應鏈金融活動的過程中,可以考慮不改變付款期、改變各種付款方式的做法,同樣實現整個供應鏈資金流的優化;
第三個重要的變化是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在2.0階段,供應鏈金融的資金主要來自于商業銀行,而在3.0階段,資金來來源逐步多元化,既有可能來自于商業銀行的資金,也有可能通過其他金融產品獲得的資金,例如如果能清晰地把握產業和金融運營中的資產狀況,做到資產顆粒化管理,可以將之打包做成金融產品發行,諸如ABS(資產證券化)以及ABN(資產支持票據),或者也可以建立產業供應鏈基金等等,這些都是金融服務平臺化的特質。
金融科技平臺其宗旨是通過融合性的技術(包括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倉單、電子票據、區塊鏈等等),來實現供應鏈底層交互的客觀化以及業務末端的自治化。供應鏈底層交互的客觀化,指的是能夠通過融合性技術的運用,實現物物交互、人物交互的客觀結果反映,以及支付、交易、角色的驗證與不可篡改賬本的實現,其結果是通過融合性技術推動業務背景真實性基礎上的細粒度風險管理。業務末端的自治化是建構標準化、集約化的云平臺,實現末端自治和行為驅動的自組織業務,形成物和人的自組織管理,最終實現供應鏈運營中的四流合一(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
顯然,上述三個平臺的關系是融合化的金融科技平臺是產業互聯網平臺和金融服務平臺的基礎,它賦能于后兩個平臺,使產業和金融能夠在高度信息化條件下實現順暢、安全運行,亦即能使產業運行和金融服務充分建立在智能化的平臺上,從而使得產業和金融活動更加透明、高效。與此同時,產業互聯網平臺和金融服務平臺又為金融科技平臺提供了施展的場景,能夠觸發科技的應用性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