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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商務廳會同江西省財政廳、南昌海關、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西省發改委和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在充分認證,廣泛聽取外貿企業、口岸經營服務單位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開展免除查驗沒有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贛商務陸路字〔2016〕172號),即2016年7月1日起,口岸經營服務單位(上港集團九江港務有限公司)停止向外貿企業收取對查驗沒有問題所產生的吊裝移位倉儲費用。
試點限定于免除外貿企業在海關查驗環節發生的,與海關查驗工作直接相關的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同時將加大對查驗有問題的案件處罰力度及范圍。
試點政策同時明確,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外貿企業已經支付的查驗服務費用中,屬于查驗沒有問題范圍應予免除的,可由外貿企業憑相關單據向口岸經營服務單位申請退費。
該政策的實施,將有利于減輕外貿企業負擔,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中的撬動作用,支持和鼓勵外貿企業守法誠信經營,促進口岸運量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