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確保實現2017年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國務院近日發出通知,部署開展第四次大督查。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實、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進展不平衡的現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懶政怠政不作為,影響政策效力和改革紅利持續釋放。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對各地區和各部門工作開展第四次大督查。
通知明確,這次大督查重點督查五個方面內容。一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包括鋼鐵、煤炭、煤電等行業去產能,房地產去庫存,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降低企業用能、物流成本,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情況。二是適度擴大總需求,主要包括加快發展服務消費,開展質量提升行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鐵路、公路、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以及“十三五”165項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促進民間投資、外商投資,盤活財政沉淀資金等情況。三是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主要包括持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實體經濟優化結構,實施《中國制造2025》,網絡提速降費,全國“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等情況。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包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全國醫保信息聯網,醫療聯合體建設,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落實減貧和易地扶貧搬遷任務,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強化環境污染防治特別是霧霾治理等情況。五是防范重點領域風險,主要包括防范化解不良資產風險,推進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查處違法違規融資擔保,防范、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情況。同時,對本屆政府“約法三章”等公開承諾事項、“十三五”規劃綱要重要目標任務落實情況開展督查。
按照通知要求,從5月底至7月初,各地區和各部門對照督查重點內容開展全面自查。7月中旬,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