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2018年春運即將啟動。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關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運工作的意見》(發改運行〔2017〕2274號)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2018年綜合運輸春運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交運函〔2018〕26號)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運工作,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做好運輸組織和服務
(一)統籌做好道路客運運輸組織。要科學分析研判春運旅客出行需求,優化道路運力調配,充分挖掘運輸潛力,全面提高運輸服務能力。要加強對客運樞紐、火車站、機場、旅游景區景點等重點區域的道路運力投放,強化中短途道路客運與鐵路、水路、民航旅客運輸的協同銜接,讓旅客換乘更加便捷。要加強農村客運運力組織,針對趕集、探親訪友等客流高峰時段,有針對性增加農村客運班車投入,滿足農村群眾出行需求。
(二)切實加強水路客運運輸組織管理。港航管理部門要督促港航企業嚴格落實水路客運服務質量標準,不斷改進提升運輸服務質量。渤海灣、舟山水域、臺灣海峽、瓊州海峽和長江干線等重點水域客(滾)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價從事營運,切實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航道部門要加強航道、航標等設施檢查和維護,港口企業和船閘管理單位要保障客運船舶優先靠離泊、過閘。長江干線航運的春運工作,由長江航務管理局會同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三)持續提升道路水路客運服務水平。要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進一步加強客運聯網售票服務,積極拓展互聯網、手機客戶端等便捷售票渠道,積極與鐵路、民航等運輸方式融合,提供聯程運輸服務。要嚴格執行客運服務標準規范,著力改善旅客候乘環境。要發揮好志愿者隊伍作用,做好候車組織,引導旅客有序上下車船。要加強和改進對務工人員、學生返鄉、返崗(返校)等大客流的針對性服務,保障軍人在客運站購票、乘車(船)時按規定享受“軍人依法優先”服務,保障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和兒童依法享受優待票、兒童票,為老年人、殘疾人和其他有困難的旅客提供必要幫助。
(四)切實加強重點物資運輸保障。要在統籌做好旅客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同時,組織好重點物資運輸,優先保障天然氣、煤炭、油品、糧油、肉禽、蔬菜等物資運輸,切實滿足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需要。北方地區尤其要做好天然氣、煤炭運輸保障,優先保證LNG、煤炭運輸船舶進出港和作業,全力配合做好供氣供煤工作。
二、進一步加大路網保通工作力度
(一)提高路網通行效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與公安部門的聯系溝通,進一步健全路警聯合巡查與指揮協同機制,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交通管控事前會商和路警聯動,及時制定繞行方案并告知社會公眾,降低因交通管控導致的交通擁堵影響。加強對重點擁堵路段和收費站的排查與疏導。省際間、區域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與協調聯動,確保跨省通道、省界收費站、省界長大橋隧等重要路段銜接順暢,提高路網通行效率,為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二)加強路網運行監測。春運期間,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確保已接入部視頻圖像的穩定運行與實時調用,委派專人負責并加強技術保障。要重點加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及成渝地區,以及京哈、京滬、京港澳、連霍等重要通道路網運行監測工作。加強無人機、智能“單兵”設備、應急指揮車等在春運公路巡查、應急搶險中的綜合應用,如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按照部應急指令趕赴應急現場,及時傳輸現場視頻資源,確保部與現場協同會商。
(三)加強服務保障。加強收費站管理,確保收費道口正常工作,切實提高車輛通行效率,嚴格落實節假日小客車免費通行政策。督促高速公路服務區進一步規范運營管理,確保餐飲衛生合格、車輛維修便捷、加油安全放心。通過公路沿線可變信息情報板、熱線電話、廣播、電視、網絡等途徑,及時向公眾發布實時路況、公路氣象、交通管制、分流繞行等信息,引導公眾合理出行。
三、進一步提高安全應急保障能力
(一)嚴格落實安全監管制度。要督促長途客運企業對800公里以上道路客運班車嚴格執行凌晨2-5時停車休息規定或接駁運輸,防止疲勞駕駛,降低長途客運安全風險。要督促客運站和客運企業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實名售檢票制度,加強危險品查驗。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及時提醒和糾正駕駛員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聯合公安、安監、旅游、價格等部門嚴厲打擊春運期間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客運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區景點巡查力度,依法從嚴查處非法營運等行為。海事部門要以“六區一線”重點水域(渤海水域、長江口水域、舟山群島水域、臺灣海峽水域、珠江口水域、瓊州海峽水域、長江一線水域)和“四類重點船舶”(客船、危險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運輸船舶)為重點,全面加強水路安全監管。
(二)加強惡劣天氣預報預警。要針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冰凍、雨雪、寒潮大風、霧霾等惡劣天氣,加強與氣象、旅游、海洋等部門的聯絡,進一步健全氣象信息共享機制,通過門戶網站、微博、微信、12328電話等載體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要督促道路客運企業密切關注運營客運線路的天氣狀況和道路通行條件,對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應暫停線路運營。要督促水路客運企業嚴格落實船舶禁限航措施,確保客渡船航行安全。要深入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系統和公路交通氣象觀測站網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實時監控天氣變化,建立健全惡劣天氣基礎信息數據庫,切實提高預警能力,力爭做到早發現、早預警。
(三)切實加強應急運輸管理。要在認真總結往年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完善春運應急運輸預案,對運力投放、運輸組織、應急措施等進行統籌安排,切實做好應急運力儲備。要認真監測客流變化情況,如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要及時向部報告,經部批準后啟動省際客運應急預案,使用部制發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及時組織運力疏運旅客;如需抽調非營業性客車參加省內中短途客運的,駕駛人員應接受運輸安全知識、技能和客運業務培訓,提前熟悉運行線路路況,并持當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運行(證明式樣見附件1)。要密切關注行業涉穩動態信息,配合公安機關加強道路、水路運輸反恐防范和維穩工作。
(四)強化公路應急搶險組織。要合理安排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計劃,盡量避免節日期間進行養護作業。確需開展施工作業的,全力做好施工區域交通秩序維護和車輛疏導工作。強化應急保障,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搶險隊伍,儲備應急物資,做好搶險機械設備的檢修調試,加大機械投入,必要時可跨區域調動。
(五)加強春運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暢通信息渠道,全面掌握春運期間道路、水路運輸情況,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道路、水路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
四、進一步做好新聞素材和春運信息報送
(一)認真做好新聞素材收集報送。要深入春運一線,廣泛收集基層單位、運輸企業、樞紐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公路養護區段、偏遠和貧困地區等服務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鮮活案例和新聞素材,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并將相關新聞素材或宣傳稿件電子版發至部春運專用郵箱zhchy@mot.gov.cn(圖片為jpeg格式,視頻為wmv格式)。部將擇優選取部分稿件在部政務微信進行推送,并推薦給中央或行業媒體刊發。
(二)及時報送道路春運相關信息。春運期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信息報送制度,每日9:00前通過電子郵箱報送前一日的道路旅客運輸信息(表格式樣見附件2)。2018年2月15日(農歷大年三十)9:00前報送節前春運道路客運基本情況。2月18日(農歷正月初三)、21日(農歷正月初六)9:00前,分別報送當日客運量預測數以及春節黃金周前3日、前6日道路客運基本情況。報送內容應簡明扼要,突出安全生產和旅客服務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互聯網+道路客運”等新業態、聯網售票等新模式在春運中的作用等。
(三)切實做好水路春運信息報送工作。春運期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每日10:00前通過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wtis.mot.gov.cn,輸入用戶名、密碼進入假日信息上報系統)報送前一天水路旅客運輸信息。水上旅客運輸熱點地區信息報送按《“黃金周”和“春運”期間水上旅客運輸熱點地區情況報告制度》規定執行。
(四)按規定報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春運期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統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交辦運〔2017〕5號)規定及時報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交應急發〔2010〕84號)規定及時將春運重、特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部(應急辦);按照《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制度》規定,通過“交通運輸部路況信息系統”實時填報公路交通阻斷與突發事件信息。
(五)按時報送值班信息和工作總結。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2018年2月9日前將春節假期值班安排表、春運值班電話等信息報部(運輸服務司)。各省級港航管理部門于1月25日前將春運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的辦公電話、手機號碼等信息報部(水運局)。春運結束后,要對春運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工作報告,并于3月20日前報部(運輸服務司)。
部道路運輸春運電子郵箱:ysskyc@mot.gov.cn,電話:010-65293431,傳真:010-65292722、65292534(春節假期);
部水路運輸春運電子郵箱:sys637@126.com,電話:010-65292636,傳真:010-65292638、65292534(春節假期);
部應急辦電子郵箱:cnmrcc@mot.gov.cn,電話:010-65292218,傳真:010-65292245。
部路網中心電子郵箱:lwgl@vip.163.com,電話:010-65297305,傳真:010-65292992。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